昌吉州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马晓芳、通讯员廖寓群报道)日前,记者从昌吉州社会保险中心获悉,昌吉州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已做调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575元/月、上限为22875元/月。新标准于2023年1月起执行。
记者从昌吉州社会保险中心了解到,2022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501元(7625元/月)。参保单位职工本人缴纳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2023年自治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进行核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险缴费基数一致。
2023年度参保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由所在单位根据职工本人2022年度的工资性收入申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575元/月)的参保单位职工,按下限4575元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个人缴费基数上限的(22875元/月),按上限22875元确定缴费基数。各参保单位社保专干需要为职工补缴2023年1至7月基数差额的,无须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可于2023年8月25日前在“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补缴。
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限457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875元/月。缴费额按照参保人员选定缴费基数标准的20%计算,金额为915元/月至4575元/月之间。需要补缴2023年1至7月基数差额的参保人无须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可于2023年8月25日前登录“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进行补缴,或在税务签约的银行卡里存入相应的差额款进行补缴。
值得注意的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并自愿暂缓缴费的,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携带社保卡原件前往社保办事大厅办理补费业务进行补缴,免收滞纳金。缴费基数在2023年自治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023年12月31日后,不能再补缴2022年的未缴费月度的保险费。
另外,申请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缓缴的参保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联系参保地社保中心,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在2023年12月31日前补缴费用。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