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济如何操作办理?昌吉州医保局为您解答
为切实有效服务好全州参保职工,提高医保服务质量,昌吉州医疗保障局汇总收集了近期关于医保家庭共济的相关咨询问题,现将相关政策温馨提示如下:
1.什么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保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后,可以使用参保人员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哪些人可以把个人账户给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职工和退休人员,按照9.5%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授权”的方式将个人账户资金提供给家庭成员使用。
3.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的使用人员范围有哪些?
答:使用人员为授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4.授权关系只能由授权人进行操作吗?
答: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须由授权人主动授权,授权人遵循自愿原则,新增使用人。授权人和使用人均可发起解除授权。
5.个人账户授权共济使用后,会影响本人使用吗?
答:个人账户授权共济使用后,不影响授权人各项个人账户待遇的享受和使用。
6.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第一步:请授权人先在手机微信搜索“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或者在支付宝搜索“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点击注册登录;
第二步:请授权人在“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底部功能区选择“服务大厅”→“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第三步:请授权人点击查看承诺书并完成签名,请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点击提交按钮;
第四步:请授权人选择受邀人与创建者本人的关系,点击确定按钮;
第五步:请授权人填写新增成员“姓名”、“证件号”,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即可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操作;
第六步:请受邀人登录“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在“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底部功能区选择“服务大厅”→“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第七步:请受邀人点击“同意”按钮;
第八步:请受邀请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身份信息,即可完成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操作;
第九步:请授权人在“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底部功能区选择“服务大厅”→“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共济账户管理”→“授权金额管理”。
注意事项:16周岁以下人员不需要同意就可进入家庭共济。
7.使用人如何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
答:使用人打开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者APP,从而在医保电子凭证服务页展示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并使用该凭证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同时,可按照参保地提供的其他方式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
8.办理过程遇到问题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共济的规则,怎么咨询?
答:昌吉回族自治州参保人办理职工医保个账共济,可以拨打0994-2206801、0994-2526086昌吉回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咨询服务热线,已经对接线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可以详细解答您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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