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充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异地就医)
2024年南充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为380元,缴费时间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那么,2023年南充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是什么?社保100网整理了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异地就医的报销信息,感兴趣的话快一起来看看吧!
南充门诊报销政策2023年最新是什么?
一、普通门诊统筹
(一)报销范围
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城乡居民(含由学校组织统一参保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本人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院、村卫生室、由学校组织统一参保的大中专院校医务室)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一般诊疗费用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二)一般诊疗费
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定点医疗机构管辖区参保人数预算给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每年每人2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据实结算,超支不补。
(三)报销比例:60%比例。
(四)单次支付限额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10元/人(含一个疗程);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4.5元/人(含一个疗程)。
(五)最高支付限额:每年每人最高支付限额120元。
二、“两病”门诊
(一)报销范围
城乡居民可享受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范围内药品不分甲乙类。
(二)报销比例:60%。
(三)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250元/人.年、糖尿病350元/人.年。
三、乙类药品先期自付比例调整
南充市居民医保的乙类药品个人先期自付比例自2023年9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10%。
南充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
二级医疗机构:450元;
三级乙等、三级丙等医疗机构:600元;
三级甲等医疗机构:800元;
市外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市外三级以下医疗机构:按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注:上级转下级医疗机构,不再计算起付标准;下级转上级医疗机构补计两级之间的起付标准差额。
(二)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二级医疗机构:77%;
三级乙等、三级丙等医疗机构:72%;
三级甲等医疗机构:63%。
(三)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报销金额不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跨年度住院的费用计入出院年度。
南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异地门诊报销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居住地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院、村卫生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比例进行支付,每年每人最高支付限额为120元。
(二)异地住院报销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大学生在原户籍地(实习地、见习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市内住院待遇报销。
急诊抢救人员、转诊转院人员和按规定备案后,报销比例在南充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下浮10%;非急诊且未转诊的,支付比例在南充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下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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