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异地就医医保怎么报销(备案办理+报销政策)
异地就医,即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医保报销与本地就医医保报销相比有两大不同,一是需要备案二是报销待遇有所区别。接下来,社保100网就来讲讲聊城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聊城异地就医备案办理
①备案类型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一般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
②备案渠道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省内、省外均需备案)
现场办理:各县(市区)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基层医保工作站办理备案;
网上办理和移动端办理:通过聊城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鲁医保小程序、聊城医保小程序(在支付宝、微信中搜索)。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不备案直接联网结算,省外须备案)
现场办理:各县(市区)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基层医保工作站办理备案;
电话办理:市县医保部门公布的服务电话、传真等多种渠道办理备案;
网上办理和移动端办理:通过聊城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鲁医保小程序、聊城医保小程序(在支付宝、微信中搜索)。
聊城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①报销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②报销比例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在备案地就医发生的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在备案有效期内(备案未满6个月)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需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居住地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可以按照本地待遇享受;未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单纯采用个人承诺方式备案的,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报销待遇政策执行。
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超过6个月,未申请终止原异地备案回参保地就医的,按照“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报销待遇政策执行;备案超过6个月,需变更长期异地居住地的,可申请终止原异地备案,根据实际需求重新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备案超过6个月回参保地提交材料,终止备案后可以按照本地待遇享受。
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为10%,再按照本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政策执行,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注:省内门诊慢特病就医,所有门诊慢特病病种均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跨省门诊慢特病就医,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其余病种需患者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后,持有效费用票据、明细清单(中成药需提供处方、明细中检查未标明检查部位的需提供检查结果)、社保卡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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