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积金基数最新调整2023(缴费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
2023年11月13日,南通市发布住房公积金基数通知,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在南通市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社保100网将通知的重点内容整理在文中,感兴趣的话快一起来看看吧!
南通公积金缴存比例2023是多少?
2023年度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南通公积金缴费基数2023是多少?
(一)缴费基数标准
1、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2、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由单位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仍按原规定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缴费基数上限
根据《关于调整南通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通金管〔2023〕54号)的规定,2023年7月1日起,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为32500元。
(三)缴费基数下限
南通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截止至2023年10月1日,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一类地区和二类地区,一类地区是市区和启东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二类地区是海安市、如阜市、如东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70元。因此,2023年7月1日起,南通市区、启东市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为2280元,海安市、如阜市、如东县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为2070元。
(四)月缴存额
1、月缴存额上限
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上限=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32500x12%+32500x12%=7800元。
2、月缴存额下限(以南通市区为例)
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下限=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2280x5%+2280x5%=228元。
2023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780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8元/2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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