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岳阳医保报销新政策2023(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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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岳阳医保报销新政策2023(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

2023-11-09 16:13:26 · 职业动力网 · 3005人阅读

2023年1月1日,湖南省实施《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22〕66号),期间还对职工门诊统筹政策做出修改,那么,岳阳医保报销新政策2023是什么?社保100网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快一起到正文看看吧!

【职工】岳阳医保报销新政策2023(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

岳阳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3是什么?

一、普通门诊

2023年5月31日,岳阳市医保局转发湖南省《关于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22号)。

1、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二级医疗机构:单次起付标准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

三级医疗机构:单次起付标准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

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

2、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0%;

二级医疗机构:60%;

三级医疗机构:60%。

3、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二、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500元;

二级医院:800元;

三级医院:1100元;

省部属医疗机构:1600元。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50%计算。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2000元。

2、报销比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职工93%,退休职工95%;

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2%,退休职工94%;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2%。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87%;

省部属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2%。

3、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岳阳大病保险政策是什么?

1、起付标准

全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确定,具体标准根据测算情况合理确定。对参加职工医保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

2、报销比例

一般参保人员90%,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95%。

3、最高支付限额

一般参保人员50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无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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