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职工医保报销政策(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
宁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3是什么?宁波市医疗费支付待遇包括门诊治疗(含急诊,下同)、住院治疗(含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床、住院期间院外检查购药,下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转外地就医待遇、大病保险待遇。 今天,社保100网主要写的是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大病保险,感兴趣的话就快来一起看看吧!
宁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3是什么?
一、门诊报销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年度(职工医保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内门诊就医每次发生的医疗费累计计算,分为3段,分别为个人账户段、个人自负段、统筹基金与个人共负段。
(一)账户段:参保人员先使用当年账户支付医疗费。
(二)自负段:参保人员当年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这一段医疗费完全由个人自付。
45周岁以下在职职工:900元;
45周岁以上在职职工:600元;
退休人员:300元。
(三)共负段:年度内自负累计超过规定额度后,进入共负段,医疗费根据医院类别,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分担。
社区医院报销比例:在职职工86%,退休人员92%;
其他医院报销比例:80%;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75%。
二、大病保险
1、起付标准:5000元。
2、报销比例
5000元—2万元:80%;
2万元—50%:90%。
宁波住院报销比例2023年是什么?
1、起付标准
社区医院:300元;
其他医院:600元;
三级医院:1200元。
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其起付线按所住最高等级医院标准(不超过1200元)计算一次。
自2023年2月起,家庭病床不设起付线,其他待遇同住院待遇。
2、报销比例
起付线至3.5万元(含)
社区医院: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
三级及其他医院: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
3.5万元—7万元
社区医院: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85%;
三级及其他医院: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85%。
7万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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