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职工医保报销政策(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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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职工医保报销政策(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

2023-08-30 16:54:07 · 职业动力网 · 9648人阅读

宁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3是什么?宁波市医疗费支付待遇包括门诊治疗(含急诊,下同)、住院治疗(含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床、住院期间院外检查购药,下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转外地就医待遇、大病保险待遇。 今天,社保100网主要写的是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大病保险,感兴趣的话就快来一起看看吧!

2023年宁波职工医保报销政策(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

宁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3是什么?

一、门诊报销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年度(职工医保年度为每年11日至1231日,下同)内门诊就医每次发生的医疗费累计计算,分为3段,分别为个人账户段、个人自负段、统筹基金与个人共负段。

(一)账户段:参保人员先使用当年账户支付医疗费。

(二)自负段:参保人员当年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这一段医疗费完全由个人自付。

45周岁以下在职职工:900元;

45周岁以上在职职工:600元;

退休人员:300元。

(三)共负段:年度内自负累计超过规定额度后,进入共负段,医疗费根据医院类别,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分担。

社区医院报销比例:在职职工86%,退休人员92%

其他医院报销比例:80%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75%

二、大病保险

1、起付标准:5000元。

2、报销比例

5000元—2万元:80%

2万元—50%90%

宁波住院报销比例2023是什么?

1、起付标准

社区医院:300元;

其他医院:600元;

三级医院:1200元。

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其起付线按所住最高等级医院标准(不超过1200元)计算一次。

20232月起,家庭病床不设起付线,其他待遇同住院待遇。

2、报销比例

起付线至3.5万元(含)

社区医院: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

三级及其他医院: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

3.5万元—7万元

社区医院: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85%

三级及其他医院: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85%

7万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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