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居民医保缴费启动
为落实全民参保构建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11月16日,2024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全面启动。
据悉,2024年度苏州市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有学生儿童、大学生、老年居民及其他居民,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
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其他参保人员则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以政府补贴为主、个人缴费为辅。
根据苏州市政府文件规定,以下救助对象参保时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困境儿童、低保边缘人员、困难家庭重病重残人员、支出型困难大病人员、本市户籍的临救大病人员、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具有本市户籍的重度残疾人。
咨询方式
如需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待遇等信息,可拨打12345、12393咨询。
如需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征缴方面的信息,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
特别提醒:根据省相关部门统一工作安排,近日将停机切换征缴系统,期间停止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具体请关注医保等相关部门公告。
根据全省医保部门统一安排,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在此日期前完成参保缴费,不影响全年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在集中参保期结束后,市民再参保缴费的,自到账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此前发生的医保费用不再追溯补报。
与此同时,为最大程度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党和政府致力于打造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指导商业保险机构推出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鼓励群众在参加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利用个人账户购买如“江苏医惠保1号”“苏惠保”“苏惠保少儿补充版”等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惠民保险。
2022年至今,前二者累计赔付超1.86亿元,受益群众1.79万人,有效减少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
据悉,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1134.60万人,是省内唯一超过千万的地区;
职工、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性报销比例分别为89.37%和77.28%,保持全省前列,基本医疗保障网不断织密织厚。
近年来,苏州全市医保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医保重点改革任务有效落实,医保基金保持安全稳健运行,医保公共服务不断优化,让老百姓获得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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