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贵阳贵安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新政来了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 实习生 龙正好)12月29日,记者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阳贵安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暂行)》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闻发布会现场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兴起,以直播电商、网约车、外卖送餐等新业态就业的群体迅速增加。据统计,目前在贵阳市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已超过30万人,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新市民和青年人,他们对改善住房条件有迫切的需求。
按照贵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要求,2023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开展调研,深入了解灵活就业群体的特征和需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在学习第一批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住建部印发的政策工具箱,不断完善支持政策和配套服务,形成了适应灵活就业需求、具有贵阳贵安特色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暂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公布的上下限范围内,根据自身收入等情况自主确定和调整每月的缴存金额。灵活就业人员在没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以自由退出并全额提取自愿缴存部分的公积金;如果灵活就业人员进入单位工作,成为在职职工,或者在职职工离职成为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在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专户和单位职工账户之间灵活转移,更加有效地保障了缴存的连续性。
《办法(暂行)》明确,灵活就业人员购买首套房,可按照五年以内年利率2.6%、五年以上3.1%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除享受规定的存款利率,在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时还可获得缴存余额一定比例的缴存补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办法(暂行)》还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参照贵阳市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灵活就业人员自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之日起满6个月且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提取其自愿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后,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满足贵阳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了线上和线下两种申请渠道。线上办理可下载贵阳公积金APP,通过人脸识别完成缴存身份实名认证,在线签订《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完成信息确认后,即可办理,不需提供任何资料。
需要通过线下办理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借记卡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各服务网点以及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社区服务站,签订《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办理灵活缴存。
目前,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承办灵活缴存业务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和贵阳银行。
“下一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结合新政实施情况,不断创新优惠政策、完善服务举措、提升保障水平,努力拓宽试点受益群体,为建设宜居城市贡献更多力量。”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级调研员陈正义说。
延伸阅读: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包括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快递投送、网约送餐等从事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自主就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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