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住房公积金优化租房提取 助力职工安居
为促进“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租房需求,我中心对租房提取相关服务进行了全面优化,大家快来看看吧!
主要优化内容
提高提取频次
变一年一次为一年内多次,最多每年可提取12次。
网上办理更便捷
依托数据共享,职工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无需提供任何材料,一步办结,方便快捷(下述个别情况除外)。
提高对特定群体的提取额度
缴存职工属于新市民、青年人或多子女家庭的,一年内最高提取额度为实际公积金月缴存额的12倍(即当年实际公积金全部缴存额)。其他职工一年内最高提取额度为当年实际公积金缴存额的50%。
常见问题
哪些人可申请租房提取?
在吉林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住房公积金连续缴满3个月的本市缴存职工可以申请租房提取。
实际月缴额如何认定?
实际月缴额指的是提取时最后缴交月的月缴存额。
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如何认定?
新市民是指办理提取业务时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未满3年的本市缴存职工;
青年人是指办理提取业务时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本市缴存职工;
多子女家庭是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市缴存职工家庭。
提取额度如何把握?
职工在上述上限内可自主确定提取额度,如有购房计划且资金不足时,建议尽量积累一定额度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备日后可申请到足够的公积金贷款。
何种情况须到窗口办理提取业务?
如果您属于新市民或多子女家庭的群体,申请提取额度超过当年全部缴存额的一半时,须到我市任意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其他情况均可在线上办理。当然,如果您不方便线上办理,所有业务都可到窗口办理。
窗口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职工在窗口办理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I类银行借记卡(限工、农、中、建、交、吉林银行);新市民及多子女家庭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
微信小程序办理流程
第一步
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点击“我要提取”。
第二步
绑定卡确认后,点击租房提取。
第三步
签订授权声明书后,进入提取界面,单身职工直接填写提取金额后点击提交申请,已婚职工需手工录入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提取金额后点击提交申请。
第四步
点击“提交申请”后,勾选同意遵守《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点击“下一步”进行人脸识别,人脸识别的同时系统自动进行婚姻和住房情况协查,协查结果符合提取条件并通过人脸识别后,提取金额即时划转至职工本人绑定卡中,业务办结。
温馨提示
1.我中心已开通与民政、房产及不动产系统的联网协查,您在微信小程序及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时如协查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请携带相关材料到窗口申请提取。
2.如您婚姻状态发生过变化,建议申请提取时携带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裁定书、法院调解书等),便于核实您的婚姻情况,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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