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公积金政策新调整 3类人群将受益
近日,已经退休近两年的黄先生提取了自己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近20万元,成为我市公积金新政的第一个受益人。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原有保留金额政策进行部分调整,3类人群将受益:
第一类:有我市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退休人员。按原政策,退休人员有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就无法办理退休提取业务。政策调整后,不再受保留金额政策限制,账户余额能一次性全部提取。以黄先生为例,按原有政策,他还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无法通过退休销户提取公积金。该调整政策出台后,黄先生账户上近20万元的余额顺利提出,很大程度上减轻了黄先生退休后的经济压力。
第二类:在市外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按原政策要保留月缴存的12倍金额,政策调整后,无需保留,可按各类提取业务额度足额提取。
第三类: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如在我市有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按原政策无法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异地转出业务。政策调整后,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可以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渠道得以畅通。
该调整政策的出台,预计释放资金5000多万元,激活部分住房消费需求,正向引导丽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据了解,明年我市还将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情况,进一步优化调整政策,扩大受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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