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2024年(领取条件+领取标准+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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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2024年(领取条件+领取标准+领取流程)

2024-06-14 10:15:55 · 社保100 · 982人阅读

东莞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失业保险金,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社保100网总结了东莞失业金申请领取流程,一起看看吧!

东莞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2024年(领取条件+领取标准+领取流程)

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本人意愿情形包括:

①劳动合同期满;

②单位破产;

③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

④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合同;

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

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程序裁减人员;

⑦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仅适用事业单位);

⑧双方协商一致,单位提出解除合同;

⑨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

东莞失业金领取标准

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

即: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900元×90%=1710元/月。

其它待遇:

①一次性生活补助

2014年7月1日前缴费时间超出12个月的部分,每满1个月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计算。

②求职补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如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并符合按月申领失业金条件的情况下,求职补贴可领月数重新计算。

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生育保险)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东莞失业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核定: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注: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东莞失业金领取流程

1、“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社保服务--业务办理--失业待遇--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金待遇申领后续根据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后提交。

2、“东莞社保”小程序--失业待遇--失业金待遇申领后续根据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后提交。

3、“粤省事”小程序--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城市需选择东莞市)--搜索社保服务--点击“失业金待遇申领”--按流程办理。

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在搜索栏输入“失业保险金申请”—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按流程办理。

5、“广东人社”APP--搜索“失业保险金申领”--按流程办理。

6、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登录--点击“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并按流程办理。

7、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前往最后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申请。

东莞失业金资格认证

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需要按月进行领取资格核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资格核对手续的,视同重新就业,社保经办机构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可在每月任意一日办理资格核对,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等渠道线上进行资格核对手续,或前往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进入“粤省事”小程序,立即登录,左上角定位选择“东莞市”,依次点击“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进入菜单目录后选择“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东莞失业金停领情形

失业人员有下列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应在当月主动告知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停发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的培训的。

重新就业,包括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单位名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已进行就业登记或已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等。

失业人员有上述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应在当月主动告知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停发失业保险金,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申报(路径: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终止),也可到失业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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