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级工伤保险费率2024是多少,浙江省工伤保险标准最新规定2024是什么
工伤发生率指一个自然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地区参保建设项目认定的工伤人次数占全省该行业、用人单位、地区参保建设项目月平均参加工伤保险人数的比例。那么,浙江省省级工伤保险费率2024是多少?浙江省工伤保险标准最新规定2024是什么?社保100网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等通知解答如下。
浙江省省级工伤保险费率2024是多少?
(一)基准费率标准
从2024年1月1日起,全省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按国家标准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省级统筹前,各地执行的基准费率高于以上标准的,仍执行原费率;省级统筹前,各地执行的基准费率低于以上标准的,统一按以上标准执行。
工程建设项目基准费率暂不作统一要求,待2024年省级统筹实施一段时间后,视情适时进行调整。
(二)费率浮动标准
按国家文件规定,费率浮动档次分为五档,即下浮二档(50%)、下浮一档(80%)、基准档(100%)、上浮一档(120%)、上浮二档(150%)。
浙江省工伤保险标准最新规定2024是什么?
2024年1月1日起,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标准实行:
(一)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住院进行治疗和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二档的百分之三十五的确定(每月以30日计算,元以下见分进元),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计发。
(二)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本市、县以外地区进行治疗或者康复的,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有关规定确定,往返途中各限支付一日。
(三)未参保人员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在新成立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在办理参保登记之前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补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支付新发生费用;用人单位未在新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在办理参保登记之前发生的工伤,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四)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如何与基本养老待遇衔接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低于伤残津贴的待遇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小编提示:“社保100网-社保工具”最近上新了“BMI计算器”,可以测算身体质量指数,衡量人体胖瘦程度以及是否健康,快来试试吧!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