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医保异地转移最新政策规定是什么,2023年哈尔滨居民医保新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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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保异地转移最新政策规定是什么?
一、参保大学生免备案全国通办
开通参保大学生免备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在全国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自主就医免备案全国通办
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统筹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免备案在全国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标准较参保地就医待遇标准下浮10个百分点。
三、普通门诊统筹免备案全国通办
开通普通门诊统筹免备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直接结算,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
2023年哈尔滨居民医保新规定是什么?
一、门诊待遇
(一)报销比例
无等级定点医疗机构:7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二)最高支付限额:500元。
二、门诊慢性病
(一)病种范围(28种)
高血压病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偏瘫(外伤性脑出血除外)、重症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器官移植术后辅助治疗(肝、肾、肺、心脏移植)、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或慢性呼吸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扩张型心肌病、房颤、癫痫、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肝豆状核变性、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病综合征、肝硬化、重症肌无力、类风湿性关节炎(功能3级以上)、慢性病毒性肝炎、布鲁氏菌病、艾滋病、支气管哮喘、阿尔茨海默症、冠状动脉支架术后药物治疗、冠状动脉搭桥术后药物治疗、银屑病、子宫内膜异位症、慢性肾衰竭。
(二)报销比例:70%。
(三)最高支付限额:1600元。
三、门诊特殊病
(一)病种范围(10种)
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肺、心脏移植)、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肺结核、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儿童孤独症。
(二)新纳入门诊特殊病的“儿童孤独症”政策如下:
1、起付标准: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二级、三级医疗机构:80%。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8万之内。
四、住院报销
(一)起付标准
无等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24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8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20元。
一个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5%。
(二)报销比例
一级及无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成人居民90%,大学生和学生儿童9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成人居民80%,大学生和学生儿童8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成人居民70%,大学生和学生儿童80%。
2023年7月14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省属综合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黑龙江省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统一执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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