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江门市职工医保最新政策(缴费标准+门诊报销+住院报销)
《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江府办〔2023〕12号)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那么,2023年江门市职工医保最新政策是什么呢?社保100网总结了2024年江门市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和报销政策的相关信息,如果觉得本篇文章有用的话,就快快点赞收藏和分享吧!
2024江门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下限以本市上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简称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核定。上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一)参加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
(二)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三)职工退休人员(含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失业人员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
(四)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按伤残津贴为缴费基数。
二、缴费比例
(一)用人单位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5.5%,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0%,职工缴费费率合计为8.0%。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参照执行。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8.0%。
(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7.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费率为5.5%。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缴费费率为5.5%。
(三)职工退休人员累计缴费未达到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其选择按月缴费或一次性缴费的缴费费率为5.5%。
2024年江门市门诊报销政策是什么?
(一)起付标准: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
(二)报销比例
1、在职职工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不低于75%,退休人员不低于80%;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不低于60%,退休人员不低于65%;
2、经一级及以下选定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
本人选定的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不低于70%,退休人员不低于75%。
3、经选定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到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不低于50%,退休人员不低于55%。
4、因急救和抢救需要,参保人到非选定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不低于50%,退休人员不低于55%。
注:
每次门诊转诊的有效期为30日,超过有效期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方可按转诊的基金支付比例享受待遇。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确定。
参保人因急救和抢救需要,或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月度支付限额与本人选定的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最高支付限额使用同一限额。
江门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起付标准
本市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0元,退休待遇职工4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0元,退休待遇职工5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00元,退休待遇职工800元;
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待遇职工1400元。
(二)报销比例
本市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不低于93%,退休待遇职工不低于96%;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不低于90%,退休待遇职工不低于93%;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不低于83%,退休待遇职工不低于86%;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叠加职工大病保险)不低于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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