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最新总结(门诊+住院+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按年缴费,其待遇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报销等。社保100网总结了淮安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最新,一起看看吧!
淮安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起付标准: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首诊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50%(一般诊疗费报销比例为70%)。
最高限额:年度内最高补偿限额为3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年度内最高补偿限额为400元)。
淮安居民医保两病门诊待遇
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且未达到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标准的,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0%,高血压/糖尿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同时患有“两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
淮安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待遇
精神类疾病,起付标准300元;其他病种,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750元。
报销比例参照住院标准,按病种进行限额支付,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特定病种的,限额标准按照主病种全额、次病种减半计算,和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淮安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900元,市外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的,只承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其中精神病患者为300元;传染病患者住院按规定起付标准50%执行。
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
最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
注:省定七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淮安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日间手术费用)年度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支付。
起付标准:15000元。
报销比例:6万元以下,报销比例60%;6万元至10万元,报销比例7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5%。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市、县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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