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最新总结(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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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最新总结(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异地就医)

2023-11-21 16:42:27 · 职业动力网 · 833人阅读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因住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今天社保100网总结了黔南州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最新,一起看看吧!

黔南州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最新总结(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异地就医)

黔南州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①职工医保

省内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4%。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92%。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90%。

省外

长期省外异地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后按照省内报销政策执行。

跨省转诊转院人员,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后,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90%。

其它外出就医人员,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72%。

注:退休人员的起付标准按照在职职工的50%执行;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省内以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25%,最低不低于首次标准的50%。

②居民医保

州外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80%。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75%。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65%。

州外省内

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55%。

省外

长期省外异地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后按照州内报销政策执行。

跨省转诊转院人员,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后,起付标准1500元,报销比例55%。

其它外出就医人员,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起付标准1500元,报销比例30%。

注: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省内以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25%,最低不低于首次标准的50%。

黔南州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先备案、再就医。

①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类型

异地居住: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转诊:异地转诊人员、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备案)。

备案材料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异地转诊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备案渠道

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贵州医保APP、“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黔南医保”微信公众号等途径。

线下:黔南州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各县(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②异地就医结算

直接结算

可在就医地选择已开通住院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黔南州医保政策。

手工报销

住院治疗费用因故未能跨省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按照 “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报销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有效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医院盖章)、出院记录(医院盖章)、参保人员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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