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最新总结(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异地就医)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因住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今天社保100网总结了黔南州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最新,一起看看吧!
黔南州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①职工医保
省内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4%。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92%。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90%。
省外
长期省外异地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后按照省内报销政策执行。
跨省转诊转院人员,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后,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90%。
其它外出就医人员,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72%。
注:退休人员的起付标准按照在职职工的50%执行;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省内以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25%,最低不低于首次标准的50%。
②居民医保
州外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80%。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75%。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65%。
州外省内
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55%。
省外
长期省外异地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后按照州内报销政策执行。
跨省转诊转院人员,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后,起付标准1500元,报销比例55%。
其它外出就医人员,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起付标准1500元,报销比例30%。
注: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省内以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25%,最低不低于首次标准的50%。
黔南州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先备案、再就医。
①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类型
异地居住: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转诊:异地转诊人员、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备案)。
备案材料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异地转诊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备案渠道
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贵州医保APP、“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黔南医保”微信公众号等途径。
线下:黔南州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各县(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②异地就医结算
直接结算
可在就医地选择已开通住院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黔南州医保政策。
手工报销
住院治疗费用因故未能跨省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按照 “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报销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有效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医院盖章)、出院记录(医院盖章)、参保人员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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