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医保政策2023(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额医疗)
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医保政策2023是什么呢?社保100网今天主要介绍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政策,包括普通门诊报销 、门诊慢特病报销、住院报销和大额医疗报销,感兴趣的话快来一起看看吧!
2023呼市职工门诊医保报销是什么?
(一)普通门诊
1、起付标准:1000元。
2、报销比例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
3、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
(二)门诊慢特病
1、起付标准
参保人员在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符合病种支付范围的医药费,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300元。
2、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呼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什么?
1、起付标准
二级及以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
二级医院:500元;
三乙医院:800元;
三甲医院:1000元。
二次住院起付线标准降低30%,第三次及以后住院的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2万元(含)
其他医院:在职职工92%,退休人员93%;
三乙医院: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1%;
三甲医院:在职职工88%,退休人员89%。
(2)2万元—5万元(含)
其他医院:在职职工95%,退休人员95%;
三乙医院:在职职工92%,退休人员93%;
三甲医院: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1%。
(3)5万元以上
其他医院:在职职工98%,退休人员98%;
三乙医院:在职职工96%,退休人员97%;
三甲医院:在职职工95%,退休人员96%。
3、最高支付限额:19万元。
呼和浩特市大额医疗保险报销规定是什么?
(一)住院医疗费
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年度累计在7000元(含)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内的医疗费的个人负担部分按50%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乙类自负部分按50%支付,其余部分按95%支付。
(二)特殊用药、门诊慢特病治疗费
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年度累计支付在3000元(含)至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内的医疗费的个人负担部分按60%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乙类自负部分按60%支付,其余部分按95%支付。
(三)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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