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2023(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缴费年限)
缴纳泰安市职工医保之后,泰安市职工参保人员能享受哪些报销政策呢?社保100网整理了门诊报销政策和住院报销政策的相关信息,另外还附上泰安市医保缴费年限的热门话题,感兴趣的话快一起来看看吧!
泰安门诊报销起付线是多少?
一、普通门诊
1、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2、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7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二、门诊慢特病
1、起付标准:600元。
2、报销比例
甲类病种: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乙类病种: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
泰安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住院报销
1、起付标准
社区医疗机构:300元;
一级医疗机构:400元;
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2、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88%,退休人员93%;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86%,退休人员91%。
注:
低保、重残人员补助后最高支付比例为95%。
3、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二、大额医疗
1、报销比例
15—25万元:90%;
25—35万元:60%;
35万元以上(上不封顶):50%。
泰安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什么?
(一)目前泰安市参保职工退休时缴费年限要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25周年、女满20周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周年。
(二)根据省文件规定,泰安市2026年1月1日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最低缴费年限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从省外转入我市的,继续执行在山东省内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0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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