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离职多久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材料+提取流程)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社保100网总结了宜春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指南,一起来看吧!
宜春公积金离职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无公积金贷款,未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可提取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宜春公积金离职提取额度
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所有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宜春公积金离职提取材料
1、提取人第二代身份证。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社保停缴证明。
3、提取人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任选一家)。
注:触犯刑法经法院裁决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法院裁决书》原件,由本人提供委托书并由单位(或所在监狱)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后,住房公积金一律转入职工本人银行账户内。
宜春公积金离职提取流程
线上办理
提取人通过“宜春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宜春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等渠道在线办理离职提取业务。
以微信公众号办理为例:进入“宜春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并登录个人网厅,登录后进入提取页面选择“离职提取”,进入页面后选择银行并输入银行卡号,符合条件的账户可进入提取页面,按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完成后提交审核,请关注您的银行卡到账信息。
线下办理
提取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受托银行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柜台办理离职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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