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新政策2023(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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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新政策2023(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住院报销)

2023-09-07 16:51:13 · 职业动力网 · 3755人阅读

咸宁居民医保为居民提供了门诊、住院等方面的医疗保障,减轻参保人看病就医的压力。那么,咸宁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新政策2023是什么呢?社保100网带您一起来看看!

咸宁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新政策2023(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住院报销)

咸宁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是什么?

一、普通门诊

1、起付标准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不设起付标准。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0/年。

2、报销比例:50%

3、最高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统筹200经认定为两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400元。

二、门诊慢特病

1、病种分类

门诊慢性病配额分为类、类和类病种管理。

《湖北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湖北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部分支付费用的医用材料目录》(以下简称医保三个目录)内医疗费用

2、报销比例

乙类项目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规定比例费用,余下部分及甲类项目支付比例为60%

3、最高支付限额

类病种年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性病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原则上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类病种年医疗费配额标准3600元;

类病种年医疗费配额标准1600元。

具体病种、配额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市医疗保障局另行制定。

咸宁居民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1起付标准

市内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同):200

二级医疗机构:600

三级医疗机构:1000

市外转诊:1600元。

2报销比例

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5%;

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

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

市外医疗机构:55%

3、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按上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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