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线上+线下申领流程)
失业保险金,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今天社保100网总结了湖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最新,一起来看吧!
湖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参保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符合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尚未办理失业登记的,可以同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湖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期间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例:从2022年4月1日起,长沙市城区、望城区失业金标准为1737元/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66元/月。
湖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月数,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换算(累计是指在不同参保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合计月数,满12个月为1年)。累计缴费满1年但不满2年的,可以领4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领金期限为4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足3年,领金期限为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足4年,领金期限为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足5年,领金期限为10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6年,领金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不足7年,领金期限为14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7年不足8年,领金期限为1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不足9年,领金期限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9年不足10年,领金期限为20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足11年,领金期限为2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1年及以上,领金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湖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线上办理
主要在“智慧人社”APP、“湖南人社”“智慧人社”公众号、“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进行手机或网上申领。
1、下载“智慧人社”APP,点击【更多】→【社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
2、关注“湖南人社”“智慧人社”公众号,点击【服务通道】→【智慧人社】→【更多】→【社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
3、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办理。
线下办理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按参保属地原则到市、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
失业保险金发放至领金人员社会保障卡,办理申领手续前务必提前申领并激活本人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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