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贵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是什么?附贵州生育保险最新政策
2023年10月1日,贵州将会执行进一步完善后的生育保障制度。针对大家询问的“贵州省生育政策2023年新规定”等相关热门问题,社保100网整理出本篇文章。如果觉得文章还不错的话,欢迎收藏和分享哦!
贵州省生育政策2023年新规定是什么?
2023年8月15日,贵州省发布《省医保局关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通知》( 黔医保发〔2023〕19号),该通知主要对贵州省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生育保险待遇等方面进行完善,政策将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
贵州生育保险报销政策2023是什么?
贵州生育保险报销政策包括生育津贴、生育补助金、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
根据贵州省新规定,2023年10月1日之后,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与个人婚姻情况、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只要履行缴费义务的,均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各统筹地区核定生育保险待遇时,不得查看和收取参保人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材料,不得以未婚生育、超三孩生育为由拒绝核发待遇。
(一)生育津贴
参保女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和三孩时,按规定享受一样的生育保险待遇。
公务员休产假期间,其工资待遇由单位正常发放,根据有关规定,不再享受生育津贴。
(二)生育补助金
参保职工在其连续缴费至分娩前已满12个月(不含分娩当月),且至申领生育补助时亦连续缴费未断保的,享受生育补助金。原则上,申领生育补助需在分娩后12个月内(含12个月)。
(三)生育医疗费
参保人确诊怀孕后完成生育医疗标识,之后参保人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的待遇标准直接结算。
未进行标识的,可在分娩后12个月内(含12个月),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交材料申请零星报销。
(四)产前检查
产前检查待遇享受期截至预产期当月。
(五)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贵州省新规定,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且生育医疗待遇和在职职工保持一致。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各统筹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费率不低于6%的,不另行征收生育保险费,低于6%的,可结合基金运行实际,酌情适当调整缴费比例,费用合并征收。
贵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2023是什么?
(一)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标准:
①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乘以产(休)假期天数计发。
②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成立不满1年的,按单位成立之日起至发放生育津贴前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职工人数作为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
③参保人省内跨市(州)参保的,生育津贴(生育补助金,下同)由转入地支付。参保人转移至省外的,转移之前满足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由转出地根据其实际产(休)参保天数支付。产(休)假期间,参保身份(在职、灵活就业)转变的,按照分娩时的参保身份核发生育津贴。
2、法定产(休)假天数:
①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②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③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④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生育补助金
发放标准:贵州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30天x98天。贵州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按照新标准执行。
(三)生育医疗费
《通知》未明确的其它事项,按照各市(州)现行规定执行。
(四)产前检查
1、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人员)
起付标准:无。
支付比例:不区分医疗机构90%。
基金支付限额:1200元。
超支付限额的费用,可通过普通门诊、个人账户等渠道按规定支付。
2、居民医保
起付标准:无。
支付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50%。
参保人确诊怀孕后,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叠加产前检查待遇。对于普通门诊已放开至三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地区,待遇就高执行。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叠加待遇支付比例,按照各市(州)现行普通门诊规定执行。
基金支付限额:600元,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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