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阳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附领取条件、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发放给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是并不是只要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不同地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标准、期限也都不同,那么贵阳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领取条件是什么?
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以下失业保险待遇项目。
1、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我省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每月领取标准1611元。
核定依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贵阳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由其失业前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决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5个月;以后每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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