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生育险报销标准2023是多少?附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符合一定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能够得到国家和社会给予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也就是能够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其中生育医疗待遇就是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但是不同地区的报销条件、报销标准也不同,那么成都生育险报销标准2023是多少呢?
成都生育险报销条件
成都生育险报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6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6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以上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人事代理制和年薪制人员、城镇户籍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生育费用可以报销。
成都生育险报销标准
1、女职工生育待遇标准
①产前检查费:700元;
②生育医疗费:顺产2000元,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生产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③生育津贴:按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相应天数计发。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113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女职工终止妊娠(流产/引产)待遇标准
①产前检查费:怀孕满7个月以上7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500元;怀孕未满4个月300元。
②生育医疗费:怀孕满7个月以上20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1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500元。
③生育津贴:按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相应天数计发。怀孕满7个月以上98天;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42天;怀孕未满4个月15天。
3、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按照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若男职工配偶按其他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含产前检查费),但未达到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总额的,其差额部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足。
注:①夫妻双方均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条件的,由女方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夫妻双方不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②未办理生育服务证的,不能享受产前检查费待遇。
4、其他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待遇标准
①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157元;
②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160元;
③施行输精管结扎术,150元;
④施行输卵管结扎术,510元;
⑤施行输卵管结扎后复通的,993元;
⑥施行输精管结扎后复通的,9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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