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应届毕业生医保参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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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应届毕业生医保参保指南

2024-07-23 14:04:45 · 南通医疗保障 · 438人阅读

一、毕业后选择参加工作的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后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划重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9%(含生育保险)的单位费率缴费。在职参保人员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个人费率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二、毕业后选择继续在校就读的

在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参加学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再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途径自行缴费。

划重点:

线上缴费:缴费人通过登录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按提示步骤操作缴费。线下缴费:缴费人提供身份证号至经办银行网点办理相关缴费。除此以外,还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家长为已绑定的“家庭共济关系”的子女直接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三、毕业后选择做自由职业者的

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医保,也可以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在同一时期内只能选择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划重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在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 1 个百分点

温馨提醒:

原在我市范围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将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让处于身份转换期的毕业生打消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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