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问答——待遇享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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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问答——待遇享受篇

2024-07-01 14:14:37 · 泰州医保 · 448人阅读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已缴费且参保状态正常的我市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长期失能,且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需要长期照护,申请并经失能评估认定符合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等级标准的,可按规定享受照护保险待遇。

定点照护机构提供的长期护理保险照护服务内容有哪些?

经评估符合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居家照护或者接受本市定点照护机构的服务。服务项目共三大类28项,其中一类服务项目14项、二类服务项目6项、三类服务项目8项。

定点照护机构为居家的失能人员提供上门照护服务的,应完成一类服务项目14项;

定点养老、残疾人托养机构应为入住的失能人员完成一类和二类服务项目共20项;

定点医疗机构照护床位应为入住的失能人员完成全部三类服务项目共28项。

一类项目包括:洗脸梳头、口腔护理、洗发、手足清洁、指甲护理、洗澡、更衣、喂食、会阴清洁、便秘管理、大便失禁护理、尿失禁护理、整理床单、压疮预防;

二类项目包括:安全护理、协助移动、便袋照护、协助排痰、协助服药、关节活动;

三类项目包括:给药、留置胃管、压疮护理、灌肠、导尿、造口护理、步行训练、平衡训练。

泰州市市区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根据失能人员选择的不同照护服务方式及服务项目和内容,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 选择入住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8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给医疗机构。

(2) 选择入住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6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给养老服务机构。

(3) 选择居家接受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照护机构提供上门照护服务的,在规定的服务项目及标准范围内,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照4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定点照护机构。

(4) 选择居家接受亲情照护服务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照2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亲情照护服务补助。亲情照护服务补助按季发放至失能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银行账户上。

(5) 在市外(不含境外)居住的,无论失能人员选择哪种服务方式,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统一按照2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照护服务补助。照护服务补助按季度发放至失能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银行账户上。

超过以上标准的照护费用,由失能人员自行承担。

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如何才能享受待遇?

经评估符合本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选择居家亲情照护服务方式的,自《泰州市市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结论通知书》出具次日可直接享受待遇。亲情照护待遇费用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次月发放至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银行账户上。

选择定点照护机构服务方式的,凭《泰州市市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结论通知书》和社会保障卡前往定点照护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按照选择的照护方式从登记之日起享受相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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