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失业了也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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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失业了也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024-07-01 09:38:22 · 湘医保 · 234人阅读

“没想到失业了还能享受到职工医保的待遇,这政策真好!”近日,家住怀化市鹤城区的郭先生拿着医院给的结算单,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郭先生是怀化人,此前一直在怀化的某公司工作,去年因企业经营困难被辞退在家,并从2023年10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今年6月13日至18日,因甲状腺良性肿瘤到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在医院窗口结算时,看到结算单显示医疗总费用6537.22元,医保报销了3941.25元。

失业了还能享受到职工医保待遇,这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的同时,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无需个人申请。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或出现法律规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业务。

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可按医保相关规定自行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哪些人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呢?

只要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同时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就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步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业的,剩余的失业保险停止发放。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期间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后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医保费用如何缴纳?

不用担心,个人无需缴费!

根据《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当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大病保险费均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需缴纳。以怀化市为例,缴费比例为:单位部分8.5%(含生育保险0.5%),个人部分2%(该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基数为全省统一缴费基准值的60%。目前的职工大病保险费为15元/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按月划拨给当地税务部门。

享受的医保待遇有变化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的医保待遇与正常参加职工医保人员的待遇一致。

根据6月19日起施行的《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保生活工作的通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含)代缴职工医保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失业人员从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后代缴职工医保费的,失业人员自缴费30日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生育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区规定执行。

供稿 | 怀化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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