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生育津贴“免申即办”资金快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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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育津贴“免申即办”资金快到账

2024-01-14 12:43:34 · 职业动力网 · 422人阅读

生育津贴“免申即办”资金快到账

为提升生育保险政务服务水平,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今年以来,广西医保经办部门在各地推行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便捷服务,改变传统办理模式下女职工出院后需复印准备病历、诊断证明等办事材料,再由个人或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递交办事材料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的模式,通过数据应用和数据共享完成生育津贴支付业务自动申报,实现业务免申请办理、免递交材料。下面,带您来了解一下这项便民措施!

什么是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

广西参保女职工在已开通便民服务的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医保信息平台整合女职工参保缴费、生育信息和结算信息等数据,自动完成生育津贴支付业务申报,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待遇后将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参保单位预留的银行账户,参保单位及职工无需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支付。

如何享受“免申即办”便捷服务呢?

参保女职工在已开通便捷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本人或家属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或结算收费处办理生育备案登记,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向参保人提供《生育津贴支付知情告知书》,参保人授权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病历资料并提供生育相关信息后,再按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流程办理医保结算。

女职工在哪些医院就医可以享受便捷服务?

目前,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便捷服务已在全区5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其中自治区本级参保女职工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际壮医医院、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三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便捷服务。各市参保女职工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开通便捷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参保人在未开通便捷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原方式申报办理生育津贴支付业务。

怎样确认生育津贴支付业务是否自动申报成功?

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备案登记和医疗费用结算后,参保人员登记的手机号码将收到生育津贴支付业务自动申报成功短信,办理时限为自收到受理短信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生育津贴支付业务办结后,如何查询生育津贴发放结果?

业务审核办结后办结短信将发送至参保人预留手机号码,参保职工本人可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医保APP或广西医保微信小程序查询。

参保职工收到业务办结短信也可告知单位查询,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https://ybwt.ybj.gxzf.gov.cn/web/hallEnter/#/Index),在业务查询-生育待遇申报查询-生育津贴审核结果处查询,并可在结果物打印处打印生育津贴支付核算单。

温馨提示

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服务对象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正常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参保女职工。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参加生育保险的个人申领生育津贴,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病历资料。”的规定,参保女职工在办理生育登记时需授权定点医疗机构上传“出院记录/门诊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到病历资料后方可办理生育津贴支付核定。

参保女职工缴费情况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会导致生育信息数据推送不成功,无法完成生育津贴支付业务自动申报,需由个人或单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支付业务:

(1)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未到账;

(2)女职工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

(3)女职工存在跨统筹地区就业且中断缴费的情形。

以下情形可能导致生育津贴发放不成功,需由用人单位重新维护银行账户:

(1)用人单位未在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网厅维护待遇发放的银行账户;

(2)用人单位预留的待遇发放银行账户错误或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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