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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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2023-11-19 11:03:15 · 职业动力网 · 430人阅读

为鼓励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通过增加缴费提高退休后的待遇水平,尽可能地保障好参保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省人社厅适应城乡居民劳动收入不稳定的特点,制定出台了《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个人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供了更多更自主的选择。

近日,记者采访了地区人社局失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科长周海涛,针对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进行了解读。

Q&A

补缴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黑龙江人社厅的规定,对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缴政策做出调整:从2020年1月起,全省已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以补缴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的档次可以按照现行的标准自由进行选择,也可以提高原始档次进行补缴。

例如,如果你在2010年参保,其间累计有5年未缴费,且过去的缴费档次为每年200元。如果你希望按照每年3000元的最高档次进行补缴,那么你不仅可以补缴5年的未缴费用,还可以将过去按照最低档次缴费的年份按照每年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足缴费。需要注意的是,补缴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且补缴的年度将不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Q&A

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群体为16周岁以上(非在校学生),不在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有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

Q&A

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的地点、方式是什么?

大兴安岭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手续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补缴。线上可以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服务大厅提出补缴,每年只能申请一次,同时应将补缴的缴费足额存入本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银行账户内。线下可以直接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现场办理,在经办机构的服务大厅内都设有相关的办理窗口,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办理补缴手续时,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参保证明、缴费账户等相关材料。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情况,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明。

Q&A

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后的待遇是多少?

根据黑龙江人社厅提供的参考信息,不同的缴纳档次和年限,补缴后可以享受到不同的养老金待遇。

例如,选择最低档次每年缴费200元标准缴费15年的居民,达到60周岁后,每月可以领取197元左右的养老金。而选择最高档次每年缴费3000元标准缴费15年的居民,每月可以领取515元左右的养老金。

撰文:全媒体记者 佟程程

原标题:《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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