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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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启动

2023-11-15 11:32:44 · 职业动力网 · 315人阅读

镇江市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11月15日起正式启动,集中参保缴费办理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11月14日,记者从市医保和税务部门获悉,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2024年度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4年2月1日起参保缴费,自缴费到账当月起计算两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为:未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婴幼儿);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城乡居民医保费由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资金组成。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凭本市居住证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30元。外地户籍无本市居住证的新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1150元。符合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认定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所需缴纳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缴纳,个人不需缴费。

市医保部门提醒,首次参保人员、断保人员(以往年度曾经参保,2023年度未参保),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进行缴费。新生儿为外地户籍时还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地的户口簿(居住证)或其父母至少一人在我市为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办理参保手续。2023年已参保缴费人员无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各银行柜面、社区(村)现场缴费等方式为自己或他人缴费。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度居民参保可使用“家庭共济”缴费方式,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江苏医保云”APP中的“家庭共济”模块为家庭成员缴费。(宋扬 古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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