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为6284元/月
8月30日,我们从市人社局和市税务局获悉,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从2023年8月起,湘潭市将按照新的缴费基数划扣当月社保缴费。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数据,我省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84元/月。按照国家规定,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保底和300%限高。因此,从2023年1月1日起,湘潭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保)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6284元/月,以此核定的全市三项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852元/月,下限为3770元/月。也就是说,今年湘潭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770元和18852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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