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周期有调整
为进一步减少领待人员资格认证次数,切实提高社保服务便捷度,我州对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周期进行了调整。
即日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确认周期由原来的6个月认证一次调整为12个月认证一次,在12个月内认证一次即可,不需要在一个集中时段进行;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确认周期由原来的3个月调整为6个月,每半年开展一次。
本次调整适用范围包括: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目前,全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已初步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社会化服务和远程自助认证相结合的认证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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