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出台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的二十条措施
河北日报讯(记者王雅楠 通讯员高德俊)近日,沧州市出台了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二十条措施,从多方面入手,全力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
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加大扩岗政策支持。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梳理本地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清单并动态更新,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和常态化服务机制。主动向服务对象推送政策,告知补贴政策内容、申请流程、经办渠道,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等便企利民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贷款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支持其稳岗扩岗。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全面实施“创业环境优化”“创业主体培育”等9个专项计划,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创业需求,支持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从事创意经济、个性化定制文化业态等特色经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简化担保手续,对10万元(含)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落实免除反担保要求,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和呆账核销机制。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贷款贴息力度,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学士学位毕业生最高额度为40万元,硕士学位研究生最高额度为60万元,博士学位研究生或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最高额度为100万元,按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提升就业能力。深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行动,围绕沧州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和美乡村建设,积极推动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大规模开展重点行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充分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资金开展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支持,补贴标准按照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标准执行。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参保企业划型参照2020年度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划型执行,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岁至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积极引导基层就业。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2023年招募规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为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免试进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继续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赴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支持国有企业扩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稳定招录、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合理确定招录、招聘时间。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适当放宽年龄、专业、学历限制,降低开考比例,视情况增加招聘次数。
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广泛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术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等青年见习岗位,2023年募集见习岗位不少于5700个。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给予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2023年开发设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489个临时性公益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兜底安置。
培树劳务品牌,提高就业质量。结合各县(市、区)资源禀赋、文化特色、产业基础等优势,瞄准高端技能、高品质服务、民生保障和文化旅游,选树7家地域鲜明、行业领先、技能突出的市级劳务品牌。健全劳务品牌建设工作机制,塑造劳务品牌特色文化,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促进劳务品牌规范化培育、技能化开发、规模化输出、产业化发展。加强劳务品牌示范推广,全力提升劳务品牌知名度、认可度和美誉度。
新措施还包括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强化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统筹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细化实化政策、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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