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换城市工作或定居,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这样办→
身在职场的小伙伴
因为工作调动等原因
需要换城市生活或定居
也是常有的事
在云南省内换个城市工作
医保可以一起转移吗?
答案是“可以”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暂行办法》规定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
转出地已中止参保
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
应申请转移接续
那么
如何在线办理医保省内转移接续呢?
下面小编手把手教你!
01服务入口关注“云南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菜单栏“办事大厅”。
02医保省内转移接续申请
1.进入“一部手机办事通”小程序后,完成账号登录,在首页下滑找到“我要办医保”主题模块,点击进入后可以在该主题内找到“省内转移接续”功能入口。
2.阅读并同意“省内转移接续告知书”,根据页面提示填写转出/转入地经办机构区划、名称、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省内转移接续注意事项
1.该功能用于云南省内跨统筹区参保关系转移接续,仅限云南省内职工医保转移使用。
2.转出地需职工停保、转入地需职工参保,方可办理转移接续。
3.待遇衔接: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追溯享受。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4.如需退回申请,可联系转入地医保中心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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