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指南——医保关系变动篇
医疗保险的关系变动,涉及市内参保关系变更和全国范围内的异地转移接续两种类型。
一、市内参保关系变更
业务办理要点
企业参保人员:在我市范围内发生工作变动、单位调动的人员,需要办理停保手续,再由新入职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实现医疗保险关系在新老单位之间的参保关系变更。
灵活就业人员: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或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职工医保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办理停保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实现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关系变更。
居民医保人员: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需要转为职工医保参保或流动至外市就业的,应及时办理停保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实现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关系变更。
停保业务办理渠道
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除了向各区或街道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停保手续外,还可以登录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ybj.nanjing.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区办理停保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还可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或“我的南京”app办理停保手续。
“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路径:进入“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底端进入服务大厅—业务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停保。
“我的南京”app办理路径:首页—医保服务—业务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停保。
二、异地转移接续
办理转出、转入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转出条件:人员当前在南京为暂停参保状态,在转入地为正常参保状态。
转入条件:人员当前在南京为正常参保且当月已有足额缴费记录,在转出地为暂停参保状态。
职工医保跨市转移业务的办理途径
线上自主办理:已对接国家医保局转移平台的地市,均可通过线上自主办理的方式进行。南京市医保转移业务已于2022年12月正式接入国家转移平台。(注:办理转出或转入业务时,参保人应先与转出地及转入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核实医保转移业务的办理方式,如转出地与转入地均已对接国家平台,参保人经线上申请后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手续)
办理渠道:
①“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
进入“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底端进入服务大厅—业务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医保关系转出打印《参保凭证》,可办理转出业务;进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医保关系转入申请,可办理转入业务。
②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网上办事—服务专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医保关系转出打印《参保凭证》,可办理转出业务;进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医保关系转入申请,可办理转入业务。
③“我的南京”APP
首页—医保服务—业务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医保关系转出打印《参保凭证》,可办理转出业务;进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医保关系转入申请,可办理转入业务。
注:线上业务不需要留存纸质版材料。
线下人工受理:未对接国家医保局转移平台或转移业务受限的地市,可通过线下人工受理方式进行。我市参保人可至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柜面办理。
小贴士
如何正确选择办理转移业务的医保经办机构?
1、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失业转缴人员),应选择最后一次办理正常参保的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单位参保人员,应选择单位经办所属的区医保经办机构或单位行政区划所属的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办理流程
转出(南京→转入地)
第一步:生成《参保凭证》
参保人按上述条件至区医保经办机构柜面申请转出业务。《参保凭证》出具的前提是参保人已在我市办理医保停保手续,我市各级医保经办大厅配备的自助机均可打印。如参保人在我市正常参保或领取失业金期间转缴医保的则无法打印。
第二步:将《参保凭证》交给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保关系转移
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交给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后,转移双方医保经办机构对接完成参保人的医保关系年限转移业务,同时南京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也将转入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的基金账户中,由转入地将个人账户的余额拨付给参保人。
转入(转出地→南京)
第一步:生成《参保凭证》
参保人在转出地打印《参保凭证》。
第二步:将《参保凭证》交给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保关系转移
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交给我市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后,转移双方医保经办机构对接完成参保人的医保关系年限转移业务。我市会在接收到转出地汇出的个人账户余额后,将转移的个人账户余额拨付至参保人在我市的医保个人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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