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有关医保的热点问题,都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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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有关医保的热点问题,都在这里了!

2023-08-11 13:54:26 · 职业动力网 · 470人阅读

关注社会热点,传递市民呼声!8月8日早上,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做客2023《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通车》节目,郑州市医保中心副主任赵荆带队走进直播间,就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医保热点问题做出回应。

“两病”门诊待遇如何保障?

郑州市医保中心居民待遇科副科长张宜信:通常所说的“两病”是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经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为高血压和糖尿病、需采取药物治疗,但尚未达到门诊慢性病(高血压3期、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的鉴定标准,使用“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实行限额管理。一个年度内,“两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用药费用月统筹基金限额标准为40元(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或者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患者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不重复计算),年度累计可报销480元。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分别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站、所)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50%(其中省三甲医院不报销)。

对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经医生评估后,一次处方量可以延长至3个月,保障患者用药需求。

赵先生:在管城区政务大厅和在医保局查询的医保信息不一样,希望帮忙更正。

郑州市医保中心综合登记科副科长张磊:您应该享受的是郑州市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医保,这个是针对特殊群体的医保政策,很多人不太了解,可能不太会查询。请留下您的信息,节目之后帮您查一下。

荆先生:今年7月份领失业金满2年,但还有8个月才退休,想问一下这8个月需要交医保吗?

郑州市医保中心综合登记科副科长张磊:正常情况下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帮您缴纳医保费,关于领取完两年失业金后续领失业金期间的医保,您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部门了解下相关政策。如果续领失业金期间没有缴费,您是需要自行缴费的。领取失业金期间和您自行缴纳的医保年限叠加,在您退休之后,就可以正常享受相关待遇。

申请有慢特病待遇,在门诊上还产生了其他就诊费用,还能再使用门诊统筹支付报销吗? 

郑州市医保中心职工医保待遇科副科长陈丽萍: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可以同时享受,就诊时让就诊医院医生分别开具处方,结算时定点医院分别选取对应的医疗类别。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限额在系统里分别控制,不会相互占用。

茶香悠远:我原来的单位是惠济区粮食局,1994年以后在那里参保,是惠济区的区医保。现在是郑州市的职工医保,退休后这两个医保年限是否合并?

嘉宾:这些都属于郑州市医保,可以合并计算。

新生儿的参保政策是什么?另外新生儿能否使用父母居民医保报销?

郑州市医保中心居民待遇科副科长张宜信: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应由其监护人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及时办理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出生次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当年参保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财政资助。

另外,原则上新生儿不能使用其父或母的医保进行报销,因为医保系统内必须要有个人正常参保缴费登记信息,才能报销医疗费用。但是,如果新生儿出生后尚未办理参保手续就因病死亡的,其父母有一方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发生住院费用可随父或母亲的居民医保待遇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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