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5项就业补贴政策惠企利企
■ 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为阶段性政策,执行到今年年底
■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等4项为普惠性政策,长期执行
本报记者 周明 见习记者 李子言
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为进一步提高政策服务的精准性、科学性,推动人社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早享快享,省人社厅近日发布《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惠企利企政策服务清单》,旨在通过系列政策措施,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释放活力并稳定就业岗位。
该《服务清单》中共涉及5项就业补贴政策。其中,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为阶段性政策,执行到今年年底;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等4项为普惠性政策,长期执行。
根据相关政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是指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方面,政策规定对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职业介绍补贴方面,政策规定对职介机构向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签订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为鼓励创业就业,我省明确对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此外,我省明确提出,对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每人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见习单位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我们坚持普惠性与针对性相结合,全面系统梳理涉及就业创业、助企纾困等方面内容,努力做到现有政策全部囊括,方便企业获取相关政策。”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一份政策清单把与企业利益息息相关、具有含金量的“干货”提炼出来可实现依据可查、流程可视,尽量减少企业获取人社政策的成本,让政策指引更精准、流程更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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