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社厅:延长受理时间 保障失业人员待遇
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做好失业补助金阶段性政策到期后的平稳过渡工作,对2022年符合条件但未申领的失业人员,将受理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失业保险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价格临时补贴、代缴医疗保险费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做好失业补助金阶段性政策到期后的平稳过渡工作,对2022年符合条件但未申领的失业人员,将受理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同时,要求各地社保经办机构主动适应疫情防控措施优化、群众生活和出行更加便捷、年节期间基本生活急需、待遇申领相对集中的实际,充实经办力量,增设服务窗口,加速待遇审核,确保线上线下服务始终畅通领、安全办,服务窗口和一线岗位,安排好值班值守,热情细致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申领不扎堆,及时满足群众申领需求。
省人社厅将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加强工作调度,推动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确保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便捷、经办高效,确保应发尽发、应保尽保,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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