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镇:关于清查医疗保险跨省重复参保数据的通知
广大参保人员: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流程〉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1号)文件规定:“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依法依规分类参保。防止同一参保人员同一时间段内重复参保缴费。”
接上级医保部门通知,国家医保信息系统显示,现丰镇市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数据共920人,其中职工重复参保数据560人,城乡居民重复参保数据360人。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流程》,上述人员必须暂停其中一个参保地的参保。如果确定在丰镇参保缴费,需要由本人申请暂停另一个地方的参保信息。如果已在异地参保缴费,需要停保丰镇参保信息。请各乡镇、办事处,各单位专管人员抓紧核实上表每个人的具体参保情况,核查结果于2023年1月18日报丰镇市医保局,以便汇总上报。(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花名已推送到各乡镇、办事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专管人员)
丰镇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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