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首页 > 快讯 > 2024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17 15:33:47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 367人阅读

南宁市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行政综合岗位1名,主要负责综合文稿撰写、党建及征地拆迁信息收集处理等办公室各项统筹协调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觉悟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诚信记录。

(二)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党建工作经验优先。能力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适应征地拆迁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重新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发送至邮箱:zhengchaiban@nnxn.gov.cn。

(二)考试

1.考试资格、时间及地点。报名后我单位将根据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

2.考试形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结构面试的形式,以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

3.考试内容。先现场笔试后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岗位的匹配性、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处事的应对能力等。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签约

在收到录用通知后一周内办理入职手续,由政府派遣单位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含五险一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报名咨询电话

0771-3290759,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相关推荐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