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公积金小知识 |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问:
办理了异地公积金贷款目前在正常还款,我在宜春中心缴存,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吗?
答:
可以的,异地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提取业务!
具体让我们通过几个问答来为您介绍吧~
1 、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提取?
答:每还款满一年后即可办理一次提取!
职工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首次提取须按月正常还款满12个月,以后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夫妻双方提取时必须在同月办理)。
提前全部结清贷款的不受时间间隔限制,但提取时限必须在结清住房贷款一年以内,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还贷本息。
2 、可提取额度是多少呢?
答: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近12个月实际还款本息合计,且不超过提取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配偶办理提取的,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超过近12个月实际还款本息和(需核减在其他中心已提取金额)。
3、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办理呢?
答:● 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 结婚证(抵押合同登记为配偶或夫妻时提供)
● 本人有效银行卡原件(中、农、工、建、交、邮储的本人一类活期储蓄账户);
● 异地公积金借款合同;
● 异地公积金还款证明或还款流水。
4、办理渠道有哪些呢?
答:●中心柜台
●宜春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
●“宜春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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