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海南拟调整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政策
近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公布该局起草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贷挂钩”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保障作用,向广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提供更大力度的资金支持,结合海南省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房地产市场发展等情况,现拟对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政策进行调整。
《征求意见稿》明确,政策执行范围为缴存职工家庭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二套公积金贷款时,在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前提下,按“存贷挂钩”政策计算实际贷款额度。
根据《征求意见稿》,贷款额度=日均缴存余额ד存贷挂钩”倍数×个贷率调节系数。
日均缴存余额以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0个月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记录的每日实际缴存余额平均值确定,缴存时间未满60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时间计算。“存贷挂钩”倍数按10倍执行。个贷率调节系数以上个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基准:个贷率<85%时,调节系数为1.2;85%≤个贷率<92%时,调节系数为1.0;个贷率≥92%时,调节系数为0.9。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贷款额度上限和保底额度进行了规定。最高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且以“存贷挂钩”公式计算的实际贷款额度不高于海南省各类房型规定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保底额度为缴存职工家庭在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前提下,单方缴存公积金“存贷挂钩”测算贷款额度不足30万元的,按30万元计;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存贷挂钩”测算贷款额度不足40万元的,按40万元计。
群众可通过登录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门户网站首页“互动交流”版块,进入“征集调查”栏目,提出意见与建议。相关建议可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反馈,并请标注“存贷挂钩反馈意见”字样。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7日
电子邮件:
dkc_hngjj@hainan.gov.cn
信函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世纪大道16号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贷款管理处105室
联系电话:
0898-66531608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截图
来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
记者: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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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陈咏棋
责任编辑:陈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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