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套改善型住房公积金首付最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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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套改善型住房公积金首付最低40%

2024-01-03 09:10:29 · 台海网 · 399人阅读

  新年伊始,上海改善型购房群体迎来购房政策“礼包”。

  1月2日,“上海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显示,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调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关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一是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二是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本通知自2024年1月3日起施行。2024年1月3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2024年1月3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降首付”是此次公积金新政的关键内涵。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最大的变化是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购降低了首付比例。此前政策是二套住房认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为50%和70%(根据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换句话说,对于一些改善型住房或认购大户型的二套房群体来说,也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这就进一步降低了改善型住房的首付比例,更好通过公积金资金来解决换房和改善型需求。”严跃进说。

  展望未来购房政策,严跃进表示,此次上海公积金政策传递出明晰的信号,即当前购房政策还有进一步放松的空间和可能。结合近日东莞取消房贷利率下限来看,1月份各类政策积极释放暖意,进一步说明各地积极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对于购房成本降低和市场行情提振等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1月1日,东莞市住建局通过官方平台“莞e认购”发布最新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东莞市实施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多家东莞的国有银行获悉,目前东莞首套房利率已经降至3.8%,多家银行已经开始全面执行。二套房房贷利率维持在4.4%。

  在此次上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之前,上海曾宣布从2023年12月15日起调整上海普通住房标准和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在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一是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二是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0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同时,为支持推进“五个新城”和南北转型重点区域高质量发展,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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