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单位缴存公积金常见问答,点击查看→
单位缴存公积金的方式一般分为托收及送缴(线上自助缴款)两种方式,单位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关于单位缴存公积金的常见问答。
关于单位缴存公积金的常见问答
Q、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结算日期是什么时候?
A、采用托收方式缴存的,托收结算日期为每月21日至25日;采用网上自助缴款的,结算日期为每月21日至25日。
Q、每月批量托收具体哪一天托收?
A、每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生成单位当月托收数据,每月21日(遇节假日延后)中心向各家银行进行扣款。
Q、商事联办企业和企业开办一件事如何办理公积金托收?
A、由企业开户时登记的公积金单位代理人,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快捷链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并下载《浙江一户通系统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到银行办理委托付款手续。
公积金中心网站快捷链接:
http://gjj.hangzhou.gov.cn/col/col1629441/index.html
Q、通过政务服务网办理重新托收或自助缴款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
A、单位访问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市—部门服务—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在线办理—结算业务。
Q、网上自助缴款的方式有哪些?
A、有“对公网银结算”、“个人网银结算”、“扫二维码结算(用支付宝或微信)”三种方式结算资金。
Q、网上自助缴款需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A
1、扫码支付未能在15分钟内完成的,该笔订单将自动作废处理,如需自助缴存的需重新操作。
2、个人网银及对公网银未能完成支付的订单,隔日作废,如需自助缴存的需重新操作。
3、如缴存方式为托收的,提交结算后,将该笔结算资金的缴存方式改为送缴,如遇本次最终支付结果失败的,已改为送缴的结算资金无法再改回托收。
4、多笔应缴记录产生一笔订单时,缴款金额为勾选记录的合计结算金额,遇支付失败重新结算的,按重新结算勾选记录重新产生订单。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