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金华市调整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段瑞如) 为平稳有序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11月15日,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调整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的通告》。
(图源: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知明确,自2023年11月20日起,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缴存职工,和在2023年11月30日(含)前已经提前结清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的,不受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间限制,均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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