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如何提取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和额度有什么规定?
答:《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日起1年内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增设电梯支付或分摊的费用。
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应提交不动产权证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增设电梯费用凭证(单独安装的,提供发票;共同安装的,提供分摊协议或分摊确认书)、身份证件、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社保卡、借记卡、活期储蓄存折)。
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通过哪些途径办理?
答:可通过“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也可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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