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以下无须公证!洛阳简化已故职工小额公积金提取手续
2日,记者从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本月起洛阳优化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若账户余额在5万元以下,亲属提取时无须提供遗产继承公证书,更好方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继承。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已故职工继承人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提交由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这一规定对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保护继承人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住房公积金余额较小的情况下,将使继承人承担不合理的时间成本和公证费用支出。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简化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事宜的文件》,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5万元(不含未结利息),提取申请人为已故职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公证遗嘱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无须办理继承公证,可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在申请材料要求和审查要点方面,提取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并作出承诺。提取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通过提交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等方式冒领住房公积金,涉嫌犯罪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相关线索移交司法机关。(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郭飞飞 通讯员 陈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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