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 延边州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公积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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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 延边州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公积金啦

2023-11-02 14:40:58 · 延边晨报 · 363人阅读

记者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11月1日起,我州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了。

据了解,公积金制度在帮助单位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和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之前公积金缴存范围仅限于在单位工作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难以享受政策红利。为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延边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助力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平等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新市民、青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在延边安居乐业,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各类就业群体的全覆盖。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8周岁以上,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州内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例如:个体经营者、餐饮服务人员、快递外卖人员、建筑装修人员、清洁环卫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络主播等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参照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在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还清的情况下,自愿终止缴存协议,提取自愿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参照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权益。

2023年度,我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3869元,最高为19344元,月缴存额最低为464元,最高为2320元,可在此范围内自主确定。

延边晨报全媒体记者 郑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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