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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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1日起调整

2023-07-17 16:14:30 · 闽东日报 · 436人阅读

  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调?调多少?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我市2023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4769元,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660元。

  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核定年度为2023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其职工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缴存基数按照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认定。

  本次调整继续实行“限高保低”标准。我市2023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4769元(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宁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最高月缴存限额为5944元(单位和个人各2972元)。我市2023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660元,月缴存额的“保低”标准为166元(单位和个人各83元)。

  年度基数调整办理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超过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年度基数调整功能。为方便缴存单位,提高办事效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议采用网上办理方式进行年度基数调整。无法通过网上进行申报的,单位经办人可携带《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核定总表》、单位年度基数调整系统批量导入模板(电子文档)和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缴存公积金的承办银行柜台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到缴存公积金的承办银行柜台办理。 (记者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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